導讀:多拿20余萬的動遷補償款?多領數年的社會救助款?所謂的家中有女,實則是借助假出生證明虛構而成。偽造的女兒帶來了不義之財,也帶來了法律的...
多拿20余萬的動遷補償款?多領數年的社會救助款?所謂的“家中有女”,實則是借助假出生證明虛構而成。偽造的“女兒”帶來了不義之財,也帶來了法律的制裁。近期,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利用虛假醫學證明進行詐騙的案件。
2008年,林某正值新婚,又逢房屋拆遷。根據當時的政策,其妻子無法參與動遷分配,心有不甘的林某動起了歪腦筋。他通過黃牛了解到,只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信息,即可偽造一份“出生醫學證明”,多領取一份動遷補償款。
陷入貪欲的林某將想法付諸行動,最終通過偽造的“假女兒”成功地多領取了20余萬的動遷補償款。
“假女兒”的“福利”還沒有用盡。2012年,符合資格的林某決定申請低保,同時他又替“假女兒”也申請了一份低保。一直到2019年,職能部門要求林某提供其女兒的學籍證明材料時,林某擔心東窗事發才停止申領低保。這七年間,林某以“假女兒”的身份又多領了7萬余元的社會救助款。
天網恢恢,謊言就像泡沫,一戳就破。最終,公安部門在整理戶籍檔案時,發現了林某“女兒”出生醫學證明的異常,林某的不法行為浮出水面。
普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由于林某到案后退賠了全部違法所得,最終法院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情節、性質、退賠情況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
法官說法
出生醫學證明,又稱“出生證”,是由國家主管機構統一格式和編號,由嬰兒出生醫院具體簽發的、用以記載自然人出生的具體時間、地點、性別、身長、體重以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等內容的證明文件。
“出生醫學證明”不是一個普通的證明,是《母嬰保健法》規定的法定醫學證明文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發,具有證明親子關系的作用,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出生登記的重要依據,屬于國家機關的證件。不法需求催生了灰色利益鏈,近年來,倒買倒賣出生醫學證明事件屢見不鮮,“假證假人”“假證真人”“真證假人”等亂象時有發生。
法院提醒,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我國刑法第266條詐騙罪中所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行為。根據法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紅線不可逾越,一旦觸碰,必定會被嚴懲。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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