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一個人請假25天還說的過去,如果一個人請假了25年,你敢相信嗎?佳木斯一中學老師就做到了,但是同時請假帶來的后果,她也感覺無法接受!黑龍
一個人請假25天還說的過去,如果一個人請假了25年,你敢相信嗎?佳木斯一中學老師就做到了,但是同時請假帶來的后果,她也感覺無法接受!
黑龍江佳木斯向陽區第十二中學教師姚某因為生病,就向學校請了病假,去北京看病,但是等到退休的時候,發現自己的編制沒有了。于是她就找到學校詢問緣由,學校給出的解釋是,由于姚某去北京看病請了病假,因此工資停發。這也理所當然,無論是哪個單位,不上班、不工作也沒有發工資的道理!
但是姚某的病假請的可不是一天兩天,而是在停發工資后,一直未到崗,時間達到了25年!姚某表示,自己知道請假期間會不發工資,但是不明白的是為什么自己的編制也沒有了?于是,她就向多部門反映該問題,給出的答復是,她的編制和工資在移交給教育局的時候就已經被取消了。
于是,她就提起上訴,要求其恢復教師身份、辦理在崗公辦教師退休手續、補發工資共計90萬元!經法院裁定,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駁回上訴。姚某表示不服,繼續上訴,目前二審開庭。
一個人請病假本來是一件很正常的時候,但是請病假時間高達25年,確實讓人無法理解。即使自己的病情需要這么久,也應該告知學校,好讓學校安排相應的工作,而不是一句請假,就消失的無影無蹤。等到退休了,可以領取相應工資的時候,卻回來了。這樣的行為哪個企業也不能容忍!
況且,已經25年沒有再上班了,還要求學校補發工資,保留相應的資質,還要領取相應的退休工資,這世界上哪有這樣的好事?都說責任和義務相輔相成,要想行使相應的權利或者義務,那么就需要盡到相應的責任!沒有對工作負責,只想要獲取回報,顯然是不存在的!
對于學校而言,不能因為一個人請假,就耽誤了正常的運轉,找到一個替補老師,還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沒有哪個公司或者企業,能夠一直給一個人留著相應的職位,等待這個人處理完所有的事情后,再來上班,學校也好,企業也好,都不是公益機構,都是需要運營成本的!
另外,在請假這么長時間的情況下,應該跟學校做好溝通,比如工作安排,大概到崗的時間,以及福利待遇等問題。但是姚某很明顯跟學校缺乏溝通,在被停發工資后,才詢問為什么沒有發工資,財務稱因為請假的原因,直到要退休了,才發現自己的編制沒有了。如果她能夠早點發現編制的問題,以及跟學校溝通具體的情況,并且進行彌補,也不至于被學校剔除編制。
總而言之,任何事情發生問題,都要想清楚其中的原因,不能只是一味的享受權利,而忽視了責任,否則只能自己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