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5月,江蘇的趙某(男)與廣西的張某(女),經某婚戀服務中心以及某婚姻介紹處介紹相識。2023年6月,趙某以現金的方式給付彩禮30萬元。同...
2023年5月,江蘇的趙某(男)與廣西的張某(女),經某婚戀服務中心以及某婚姻介紹處介紹相識。2023年6月,趙某以現金的方式給付彩禮30萬元。同日兩人前往江蘇省海安市民政局登記結婚,因無感情基礎,張某一直拒絕履行夫妻義務。2023年9月,在趙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張某離家出走。張某明確要求解除婚姻關系,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在彩禮退還問題上,男方主張必須全額退還彩禮,女方一家認為最多只能退還10萬元。因雙方分歧較大,未能成功離婚。10月27日,在五塘法庭的邀請下,趙某與律師從江蘇來到五塘法庭族老調解室與女方一家進行溝通。經了解,當初女方一直主張要20萬元彩禮,但婚介方卻告訴男方,女方要30萬元彩禮。最終,男方把30萬元彩禮給了婚介,婚介把20萬元給了女方,并收了男方2萬元的介紹費。11月16日,雙方均愿意各退一步,對彩禮退還金額達成一致,矛盾糾紛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