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1月17日上午,馬航MH370客機失聯乘客家屬姜輝向南都記者確認,在事故發生近十年后,包括他在內的多名中國失聯乘客家屬接到了第一次正式開...
11月17日上午,馬航MH370客機失聯乘客家屬姜輝向南都記者確認,在事故發生近十年后,包括他在內的多名中國失聯乘客家屬接到了第一次正式開庭通知,家屬與馬航、波音等公司的航空運輸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將于11月27日到12月6日之間,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姜輝告訴南都記者,此次大約有40名中國失聯乘客家屬的案件開庭,被告方主要為馬來西亞航空公司、馬來西亞國際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及安聯保險集團,有的家屬還把制造發動機的羅爾斯—羅伊斯控股有限公司一并列為被告。
“我們的主要訴求,一是被告盡快恢復對失聯者家屬們的心理援助,恢復與家屬之間的聯絡機構;二是將蒙特利爾公約規定的,在事故發生后無條件支付的‘特別提款權’,優先支付給家屬。我們希望這兩條通過法院的中間判決,就能讓家屬得到支持。另外,希望在最終判決中,要求肇事者和責任人賠禮道歉,成立搜索基金,找到失聯的MH370飛機和乘客。”
2014年3月8日,載有239人(其中中國大陸153人,中國臺灣1人)的MH370航班從吉隆坡飛往北京的途中失聯,被稱為“航空史上最大的謎團”。近十年來,許多中國失聯乘客家屬仍沒有放棄推動搜尋工作,并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正義。
2023年11月17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王才亮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乘客的親屬們提起訴訟,是有法律與事實依據的。因為航空屬于高速運載工具的運輸,承運人如果未能把乘客平安地送到目的地,就應該予以賠償。剩下的就是賠多少的問題,這里有兩個細節要注意:第一是人身損害,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標準,是啟運地和航空器注冊地馬來西亞的賠償標準高,還是目的地中國的賠償標準高,需要論證,選擇高的標準以及法律適用。第二就是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應該講,家屬的精神傷害是巨大的,但同樣也有不同的國家、法系有不同的標準,需要代理律師認真分析把握,擇高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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