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9月4日,河南商丘。王女士向@都市接到辦 記者求助,自己7歲的兒子被鄰居家的狗抓傷后不幸離世,她非常痛心和后悔。兒子被抓傷后,她帶兒子
9月4日,河南商丘。王女士向@都市接到辦 記者求助,自己7歲的兒子被鄰居家的狗抓傷后不幸離世,她非常痛心和后悔。兒子被抓傷后,她帶兒子去醫院打狂犬疫苗。在醫院她碰到了鄰居,鄰居告訴她狗沒有問題,她當時感覺“非得打針跟訛人一樣,于是就沒有打,想著回到(工作地)浙江后再打”,可是等她帶兒子回浙江后,兒子就出現了發燒、恐水的癥狀。到醫院檢查,兒子確診得了狂犬病。王女士帶兒子到浙江、上海的多家醫院治療,但還是沒能挽回兒子的生命。“最后沒搶救過來,家里人都怪我,這個家都散了”, 王女士回虞城老家找鄰居協商,但鄰居卻說“要錢就一萬塊錢”,這讓她十分不滿和難受,只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虞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女士承擔百分之三十責任,鄰居楚某承擔百分之七十責任。記者跟隨王女士來到鄰居家,鄰居稱不是她家狗抓的王女士兒子,“誰看見是我們家狗抓的了”,鄰居當面表示,“狗沒有問題,已拍死賣了,(對一審判決)不同意,等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