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日前,蘋果在2023年全球開發者大會(WWDC23)上發布旗下首款MR(混合現實)頭顯產品——Apple Vision Pro,蘋果CEO庫克稱,這是一款數字世界
日前,蘋果在2023年全球開發者大會(WWDC23)上發布旗下首款MR(混合現實)頭顯產品——Apple Vision Pro,蘋果CEO庫克稱,這是一款數字世界和現實世界相結合的革命性產品,將開啟空間計算新時代。
記者留意到, 除了其定價高昂(約2.5萬元人民幣)備受爭議和關注外,該產品命名為“Vision Pro”,與華為4年前已成功注冊的“Vision Pro”商標“撞車”了。
這意味著,蘋果Vision Pro在國內上市時,可能面臨著一個尷尬的問題:不能用“Vision Pro”這個商標,要改名。
01
4年前華為已注冊Vision Pro商標
記者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商標局、中國商標網查詢發現,早在2019年5月16日,華為就已申請了Vision Pro的商標,并于2021年11月27日正式公告,該商標專用權期限為2021年11月28日至2031年11月27日,其專用權期限長達10年。
信息顯示,Vision Pro商標注冊號為38242888,國際分類9,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包括液晶電視、頭戴式虛擬現實裝置、無線電設備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華為注冊Vision Pro商標與其兩條產品線有關,事實上與蘋果沒有關系。
華為目前已經推出了兩款與“Vision”相關的產品,分別是華為首款智能觀影眼鏡Vision Glass,以及華為Vision智慧屏系列,而Vision Pro可能是華為為其智慧屏系列提前注冊的一個名稱。
據天眼查App顯示,2022年2月華為曾獲得“增強現實或混合現實頭戴式設備”專利授權,申請人為馬科·埃羅馬基,申請日為2018年3月20日,授權公告日為2022年2月8日。摘要顯示,所述頭戴式設備包括用于容納設置有顯示屏的電子設備的支架及多個反射元件,用戶可通過反射元件看見電子設備上的圖像。
不過,目前華為尚未公布其是否有推出自己的MR頭顯產品的計劃。
02
有人搶注“Apple Vision”商標被駁回
記者查詢天眼查看到,有不少公司和個人仍使用“Vision Pro”“Apple Vision”,或者與 Vision相關聯的商標申請注冊,國際分類涵蓋醫療器械、軟件產品、科學儀器、網站服務和服裝鞋帽等。有的已注冊,有的在初審公告階段,還有的則被駁回。
記者發現,Apple Vision也早就被搶注了商標。
天眼查顯示,“Apple Vision”商標曾于2022年1月被自然人楊某申請注冊,國際分類為科學儀器,不過,該商標流程已于2022年6月變更為“等待駁回復審”。
據此前媒體報道,蘋果早就為自己的首款頭顯注冊了至少5個系統名稱,包括xrOS、realityOS、realOS、realityproOS和xrProOS。當時還有業內人士猜測,xrOS似乎是最有可能的選擇。彭博社甚至說,蘋果內部已經將操作系統的名稱從realityOS改為xrOS。
針對蘋果AR/VR頭顯名稱,彭博社記者Mark Gurman曾提出了多種不同命名方案,包括Apple Vision、Apple Reality、Apple Lens、Apple MR 或 Apple SR等。“但就個人而言,我希望Apple Vision是蘋果最終的選擇,蘋果已為開發人員提供了一個 Vision框架,該框架與AR/VR用例有著聯系。”Mark Gurman表示。
03
申請注冊相同名稱的商標算不算侵權?
蘋果Vision Pro這款被稱為“革命性的劃時代產品”,預計將在2024年初上市。這意味著,未來蘋果在國內使用“Vision Pro”這個名字銷售該產品,可能會涉嫌侵犯華為的商標權。業界人士表示,蘋果Vision Pro在國內上市時可能會改用另一個名字。
針對申請注冊相同名稱的商標會不會侵權這個問題,記者從法律界人士獲悉,在我國依法使用商標名字相同的不構成侵權。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此外,注冊商標的名稱相似也不一定就構成商標侵權,如果注冊名稱相似,但應用的領域完全不一樣就不屬于商標侵權。換言之,我國相應的商標分為45個大類,只要不在同一類中就不構成侵權。
該法律界人士表示,商標侵權的具體表現形式必須是在同一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的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擅自偽造商標標識或其他惡意搶注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在申請時,這類商標應積極的準備申請材料,按照程序進行辦理。辦理時,我國的商標局對這類商標進行的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我國的商標規定的,才可以核準這類商標的使用,合法的保護這類人員的經濟權益進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