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4月2日,河南沈丘,一孕婦到醫院做產檢時,因手推床輪子脫絲發生側翻,孕婦重重摔在地上,致羊水破裂,不得不剖腹產。孩子目前仍在重癥監護
4月2日,河南沈丘,一孕婦到醫院做產檢時,因手推床輪子脫絲發生側翻,孕婦重重摔在地上,致羊水破裂,不得不剖腹產。孩子目前仍在重癥監護室。
據孕婦老公王先生稱,事發當天,其懷孕的妻子突然身體有點不舒服,于是就到沈丘縣人民醫院進行檢查。由于其妻子身體不舒服,加上已經懷孕32周了,行動不方便,所以他就在醫院租了一輛手推床。
在醫生的陪同下,王先生帶妻子去做了彩超檢查。檢查完后,其妻子就躺回了手推床,當他推著手推床回病房時,意外發生了。突然手推床的輪子掉了一個,發生了側翻,導致其妻子重重摔倒在地。
據王先生稱,妻子摔倒后,醫生進行了檢查,說是羊水摔破了,當即表示處理不了,建議立即轉院。轉至中心醫院后,孩子在當天下午經過剖腹產生了下來,萬幸其妻子沒什么事,但醫生表示孩子情況比較嚴重,目前仍然在重癥監護室。
事發后,王先生認為,他在使用手推床時,并沒有暴力使用,醫院路面平整,也不存在顛簸。之所以輪子會脫落,是醫院平時的維護保養不到位。而當時的護士稱,孕婦租借的手推床,是前一個人剛剛租用完還回來的。前面人使用時未沒有異常。
而涉事醫院急診科醫生則稱,在孕婦摔倒前,王先生就告訴醫生說其妻子身體不舒服,羊水可能破了,因此不能說明羊水就是在醫院摔破的。
而從王先生出示的摔倒前后的檢查報告上可以看到,摔倒前在涉事醫院的檢查報告上寫著“羊水量正常”,而摔倒后在轉院后的醫院做的檢查報告上寫著“羊水量過少”。
對此,涉事醫院稱,也可能是原來羊水就破了,在從涉事醫院轉到新醫院的過程中,羊水還在淌,所以導致轉院后檢查結果為“羊水量過少”。
當記者問醫生“摔倒會不會導致孕晚期的孕婦羊水破裂?”,沒想到醫生回答語出驚人說“一般不會”。可能發現自己說的有點不合適,隨即醫生又稱“一般不會,也是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后來該醫生又語無倫次說“摔倒以后最大變化是胎盤早剝,羊水一般摔不破”。
目前,當地衛健委已介入調查,表示將協助患者做醫學鑒定,同時要求醫院整改排查安全隱患。涉事醫院領導也表示將展開自查,如果調查結果確為醫院原因,醫院將會承擔責任。
對此,有網友說,還好摔倒前是做了檢查,顯示“羊水量正常”,否則還真說不清楚。不管怎樣,這個手推床是從醫院租借的,醫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到了醫院,使用這些設備醫院應該是有專人的,王先生不應該自己去推。如果是醫護人員推的,那么這個責任醫院肯定逃不掉。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手推床是王先生從醫院租借的,那么醫院就應該保證手推床的正常使用。通過護士描述可知,王先生租借的手推床是上一個人剛還回來的。那么在上一個人剛使用完后,未經檢查維護,就直接租給王先生,醫院存在明顯過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為醫院的過錯,導致孕婦摔在地上,導致嬰兒早產,院方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如果醫院認為自己沒有過錯,那么就必須要自己舉證證明,否則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涉事醫院一再堅稱的“羊水一般摔不破”,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