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3月15日下午,四川康定市一特產(chǎn)店內(nèi),店主女兒獨自看店,兩位游客花費98元買走60根蟲草。店主王女士稱,這些蟲草的實際價格為3000元,希望
3月15日下午,四川康定市一特產(chǎn)店內(nèi),店主女兒獨自看店,兩位游客花費98元買走60根蟲草。店主王女士稱,這些蟲草的實際價格為3000元,希望兩位顧客能夠?qū)⑾x草退回,若他們誠心購買,可以在原價的基礎(chǔ)上給予折扣。
“當時小孩在店里做作業(yè),我就把玻璃門關(guān)了一下,轉(zhuǎn)身去洗手間。”王女士稱,事發(fā)前,自己離開店鋪前往附近的洗手間,僅留下6歲的女兒在店看守。
十幾分鐘后,當王女士返回店鋪,卻被女兒告知自己賣了98元的蟲草出去。王女士查詢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兩位女性顧客與女兒商討后,買下蟲草離開。
由于售價和真實價格懸殊,王女士便在短視頻平臺發(fā)文尋人,請求周邊商家留意。
王女士告訴九派新聞,店里的蟲草以“捆”為單位售賣,上述兩位顧客微信支付98元買走了兩捆。她向銀行請求查詢購買人信息,未果。
“這幾年大家都知道蟲草的市場行情,怎么可能幾十塊買到啊!”她表示,如果顧客誠心購買,應(yīng)當?shù)却议L返回店中,或先向周邊鄰店詢問,而不應(yīng)直接與低齡兒童商討。
此前,王女士向警方報案,警方稱這屬于民事糾紛。由于無法提供對方信息,王女士也無法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