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被執行人不還錢,卻給孩子辦周歲喜宴,法院的執行人員接到這個線索后,會直接沖進酒店現場要求其還錢,還是用妙招讓被執行人還錢,同時不打
被執行人不還錢,卻給孩子辦周歲喜宴,法院的執行人員接到這個線索后,會直接沖進酒店現場要求其還錢,還是用妙招讓被執行人還錢,同時不打擾喜宴的進行?近日,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張某電話,稱發現被執行人楊某的下落,其將于當天中午在句容市某酒店為孩子舉辦周歲宴,要求法院盡快采取執行措施。
據悉,該案于2021年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再次發現被執行人有新的可供執行線索,執行法官確認該消息后,立即前往現場采取執行措施。案子已經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還可以繼續執行嗎?承辦法官表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不等于“法院不管了”,一旦發現被執行人有新的可供執行財產或線索,申請人還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原來,張某曾給楊某供應混凝土,楊某陸續支付部分混凝土款。截至2017年9月雙方結算,楊某尚欠張某混凝土款13萬元。后張某多次索要欠款,楊某均以各種理由拖延。張某向江寧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生效后,楊某仍未履行法律義務,張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凍結、查封楊某名下所有銀行賬戶、網絡賬戶等,并查封被執行人名下位于句容市某處不動產,執行到位1.5萬余元。案件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后,于2021年10月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3年2月21日,執行法官在接到張某的電話后,立即趕往被執行人所在地。考慮到為孩子辦周歲喜宴的特殊情形,從尊重傳統風俗角度出發,決定“先禮后兵”,盡量不影響當日喜慶氣氛。當天上午,執行法官一行人到達酒店后,特意將警車停在停車場的偏僻角落。經申請人張某到喜宴現場辨認鎖定被執行人楊某后,執行法官身著便衣走到楊某身邊,向楊某耳語道“我是江寧開發區法院執行局法官,請出來一下。”滿面喜氣的楊某聽到此話后頓時面色凝重,隨即與執行法官來到酒店外的警車內接受談話。
經過法官釋法說理,楊某最終認識到自己不積極履行法律義務的行為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他表示現在確實缺乏履行能力,會在喜宴結束后用全部禮金償還債務,剩余的款項將由其找親友提供擔保。張某看到楊某態度誠懇,同意楊某的履行方案,并同意楊某先回到喜宴現場招待賓客。楊某按照要求在喜宴結束后,立刻將禮金4萬余元給到張某,并由其親友作為履行擔保。通過善意文明執行舉措,本案最終得到妥善的解決,既兌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也維護了被執行人的家庭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