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9月29日,有顧客在浙江舟山一餐廳就餐時自帶兩瓶酒水,餐廳要收取50元開瓶費,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顧客自帶酒水,酒店收取費用合理,...
9月29日,有顧客在浙江舟山一餐廳就餐時自帶兩瓶酒水,餐廳要收取50元開瓶費,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顧客自帶酒水,酒店收取費用合理,也有網友認為按照規定餐廳不可以收取開瓶費,否則違法。
9月30日,川來湘餐飲連鎖(白泉店新新大院)工作人員回應,“我昨天的態度是有點惡劣,但也是他逼我的。收取的是服務費。最后客人加了菜,店方也未再收取客戶服務費。店方的這一做法是為了避免顧客自帶酒水消費。”
據網友所曝視頻顯示,顧客質問為何收取開瓶費,工作人員稱收取的是包廂服務費,顧客則說“店家行為屬于違法,吃飯已經花錢”,工作人員又說“我們開空調也花錢了,不然就關掉空調,別吃了,我有權利拒絕你,你現在還沒下單。”
視頻評論區,發布者稱菜錢一共1500多元。網友熱議,有網友認為顧客自帶酒水店方收取費用合理,也有網友認為按照規定餐廳不可以收取開瓶費,否則違法。
9月30日,奇聞事件記者私信發布視頻網友,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隨后,記者以顧客身份聯系涉事餐廳川來湘餐飲連鎖(白泉店新新大院),詢問自帶酒水是否會收取費用,工作人員稱:“我們這邊自帶酒水的話,白酒收費50元一瓶,紅酒收費30元一瓶,但是你帶兩瓶白酒的話就是收費80元。”隨后記者咨詢該費用名稱,工作人員叫來了前臺經理張女士繼續回復。
“我們是看情況定的,如果是只帶一瓶兩瓶是不收費用的,整桌帶酒水的話我們多少是要收取一點費用的,昨天那個客人是帶了一桌子酒水飲料,什么酒水、可樂、礦泉水雜七雜八的,一整桌開始就點了800多菜品,有十四五個人。”張女士說。
她之后向其收取服務費遭拒。“一個包廂收他50元消費,我們做服務也是夠低廉的,服務費也是會給服務員分成的。我昨天的態度是有點惡劣,但也是他逼我的。”張女士說,與其發生爭執的并非是請客的人,之后請客者加了400多元菜,店方也未再收取服務費。
張女士說,店方的做法是避免顧客自帶酒水消費。
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委員、副主任劉研律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劉研指出,此事件中,商家針對特定自帶酒水人群收取服務費涉嫌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若商家提前告知顧客,進入包廂會收取服務費用,則可行;若僅針對自帶酒水的客戶,向其收取包廂服務費,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且商家行為涉嫌違法。消費者用餐時,如遇到此類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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