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dǎo)讀:6月22日,一位28歲女子由北京至長春看望朋友,當晚在萬達廣場夜市買東西時,被一塊從高空扔下來的磚頭砸中身亡。嫌疑人是一名20多歲的江西
6月22日,一位28歲女子由北京至長春看望朋友,當晚在萬達廣場夜市買東西時,被一塊從高空扔下來的磚頭砸中身亡。嫌疑人是一名20多歲的江西男子,是事發(fā)地萬達廣場公寓中的租戶。事發(fā)后,受害人姐姐婁女士從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家屬向警方提供了一份精神病證明,申請精神鑒定。7月24日,婁女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嫌疑人經(jīng)鑒定無精神疾病,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檢察院。
受害者家屬婁女士稱,嫌疑人家屬在事發(fā)后沒有任何道歉、賠償?shù)囊馑迹⒑途毂硎咀约杭彝l件不好,還提供了精神病病歷,為嫌疑人申請精神病鑒定,隨后警方為其進行了精神鑒定。
7月24日,婁女士告訴記者,嫌疑人經(jīng)鑒定無精神疾病,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目前案件已提交至檢察院。婁女士表示,接下來將會繼續(xù)追究夜市、物業(yè)、公共安全管理部門等有關(guān)單位的責任。“我和年近七十歲的父母已經(jīng)崩潰,母親幾次產(chǎn)生過輕生的念頭。”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事發(fā)前嫌疑人曾多次從高空扔下物品,6月17日,嫌疑人兩次從高空拋物,扔的是水桶和未開封的易拉罐可樂,其中一次砸到了一名年輕女子,該女子隨后報警。6月22日晚上9點到10點,出事前一個小時左右,嫌疑人也曾兩次高空拋物。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wù)所丁金坤律師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表示,刑法上,高空拋物涉及多個罪名。一般而言,拋物公共場所,隨機造成傷亡的,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拋物致特定個人傷亡的,涉嫌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拋物沒有致人傷亡,但有社會危害性的,涉嫌高空拋物罪。過失導(dǎo)致物品墜落,致人傷亡的,涉嫌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或過失致人重傷罪。本案磚頭落地處是萬達夜市,屬于公共場所,嫌疑人與被害人并不認識,且之前有過拋物記錄,故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率大。準確的指控罪名,有待于進一步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