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3歲女孩小雨(化名)在送往福建省兒童醫院就診106天后,被宣布多器官功能衰竭醫治無效死亡。痛失獨女的小雨父母認為院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多個
3歲女孩小雨(化名)在送往福建省兒童醫院就診106天后,被宣布多器官功能衰竭醫治無效死亡。痛失獨女的小雨父母認為院方在診療過程中存在多個過錯,便一紙訴狀將醫院起訴到了法院。
2022年12月1日,福州市晉安區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認定福建省兒童醫院及其醫務人員存在“未盡到告知義務、未按說明書用藥、診斷疾病有所延遲”等診療過錯,該過錯與小雨死亡的損害后果具有因果關系,參與度為45%到55%之間。
最終,法院認定福建省兒童醫院對小雨的損害承擔50%的賠償責任,須賠付小雨父母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鑒定費等共計78萬余元。之后,福建省兒童醫院未上訴,判決生效。小雨父親安平(化名)告訴澎湃,目前已經收到醫院的賠償款,但至今未收到醫院方面的道歉,同時他也要求院方對相關工作人員追責。
6月26日,福建省兒童醫院醫務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澎湃采訪時承認院方在醫療過程中有過錯,對于小雨的死亡向家屬表示遺憾和歉意,目前醫院內部已經進行了追責,未來將吸取相關教訓更加規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