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6月16日,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期,該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因定價錯誤而引發的涉互聯網購物的案件,并向涉案公司發出司法建議。
6月16日,記者從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期,該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因定價錯誤而引發的涉互聯網購物的案件,并向涉案公司發出司法建議。
閔行區人民法院介紹,2021年度“雙十一”購物節期間某日凌晨,原告消費者A女士在被告上海B實業有限公司開設的某網絡平臺旗艦店內,購買各類服飾共36件,標價合計8萬余元,實付價格5000余元。
然而,自次日起,A女士不斷被B公司告知因36件商品均出現瑕疵,無法正常發貨,并希望A女士自行取消交易。
消費者A女士稱,在該大促活動前后,以正常價格購買的商品均能發貨,故無法接受被告所謂的36件商品均存有瑕疵的說辭。
2022年3月,B公司方向A女士披露因其公司價格設置錯誤而無法發貨。
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B公司自愿以訂單價格向原告交付26件在售商品。其余10件售罄商品,人民法院根據締約過程中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結合商品通常定價、脫銷情況等因素確定被告除退還10件商品價款1800余元外,另需向原告支付賠償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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