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天眼查App披露,近期,關于楊穎與青島卓護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的肖像權糾紛一審文書已經公開。根據文書顯示,原告楊穎稱,被告未經授權,在
據天眼查App披露,近期,關于楊穎與青島卓護醫療用品有限公司的肖像權糾紛一審文書已經公開。
根據文書顯示,原告楊穎稱,被告未經授權,在其產品包裝和品牌手提袋等物品上印制楊穎的照片,并注明“電影《建黨偉業》主演楊穎助力卓護品牌推廣”字樣,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
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經濟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計53萬元。被告進行辯護,聲稱看到他人在使用原告的照片后便使用了該照片,而且照片是從網上搜來的。如果對原告構成侵權,被告表示歉意,但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過高,故被告同意支付3萬元的賠償。
在庭審期間,為證明自己的商業代言價值,楊穎提供了與廣東丸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2020-2022年廣告代言合同,顯示服務費總費用為2400萬元。
法院在審理中認為,被告對原告的肖像權和姓名權構成侵害;綜合考慮原告的職業身份、代言費用和被告侵權的具體情節,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數額并不過高。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向楊穎書面道歉,并賠償楊穎經濟損失50萬元及維權費用1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