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南方都市報消息,1月10日,長春中院,67歲的劉彥平滿頭白發,戴著口罩,聽候法官宣布一審判決結果: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期滿后,終
南方都市報消息,1月10日,長春中院,67歲的劉彥平滿頭白發,戴著口罩,聽候法官宣布一審判決結果: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期滿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他被法院查實,在21年的時間里累計受賄折合人民幣2.34億余元。
劉彥平長期在公安系統工作,擔任過公安部副部長、國家安全部紀委書記等職,后來成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還曾任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組組長。2022年3月12日,劉彥平被查,他是去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查處的唯一副部級“內鬼”,2022年9月1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1月17日受審。
劉彥平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披露的孫力軍政治團伙7個省部級“大老虎”中,最后一個被宣判的“大老虎”。其余6人孫力軍、傅政華、王立科、劉新云、鄧恢林、龔道安均已在2022年9月被判刑。
其中,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曾任公安部副部長、司法部部長的傅政華,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均在長春中院被判處死緩(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三人斂財均已過億元,其中傅政華受賄1.17億余元,王立科受賄4.4億余元,孫力軍受賄6.46億余元。
而今,斂財2.34億的劉彥平也在長春中院被判死緩。隨著劉彥平案的宣判,意味著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稱之為“十九大以來我們查處的最嚴重的案件之一”的孫力軍政治團伙反腐系列案,取得決定性成果。
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投機攀附、操弄權術
公開資料顯示,劉彥平出生于1955年8月,1974年4月參加工作。
早年他長期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后調任公安部警衛局,官至公安部副部長,2015年5月調任國家安全部紀委書記,后出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國家安全部黨委委員。
近幾年,劉彥平多次以中央巡視組組長的身份亮相。他在十九屆中央第二輪、第三輪、第四輪、第五輪巡視中均擔任第十四巡視組組長。
2022年3月12日劉彥平被查,9月1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劉彥平理想信念坍塌,黨性原則喪失,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政治上徹底蛻變,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換,投機攀附、操弄權術;肆意踐踏法紀,濫用公安警衛權力,將其異化為撈取政治資本、謀私斂財的工具,造成惡劣影響。
此外,他還被指長期搞迷信活動;生活上極度腐化,違規多占住房,貪圖吃喝享樂,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并收受球卡;道德品行敗壞,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權力觀極度扭曲,肆意濫用手中權力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到案后積極退贓、主動交代問題,受賄2.34億被判死緩
據央視客戶端消息,1月10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受賄一案。法院宣判:對被告人劉彥平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劉彥平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查明,劉彥平斂財長達21年,始自2001年在公安部警衛局副局長任上開始受賄,此后在公安部警衛局政委、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家安全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組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等多個崗位上斂財,甚至利用擔任“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第十四組組長”的身份斂財,2022年3月被查之前仍斂財不止,斂財累計高達2.34億余元。
其受賄方式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法院判決披露,劉彥平論罪應當判處死刑,因其到案后主動交代問題、積極退贓,獲得從輕處罰。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彥平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劉彥平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其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大部分贓款贓物及孳息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根據劉彥平犯罪的事實、情節和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孫力軍政治團伙”覆滅,7“虎”均已判監
值得注意的是,在劉彥平受審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3個多前,2022年9月22日、23日,同為“孫力軍政治團伙”的3個重要成員,曾任公安部副部長、司法部部長的傅政華,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及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均被判處死緩(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三人斂財均已過億元,其中傅政華受賄1.17億余元,王立科受賄4.4億余元,孫力軍受賄6.46億余元。
再加上9月21日在河北被判刑的三“警虎”,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受賄1333萬余元被判刑十四年,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余元被判刑十五年;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受賄7343萬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這些“大老虎”均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披露的“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
最后受審的劉彥平,今日也被判處死緩,意味著“孫力軍政治團伙”反腐系列案,取得決定性成果。
孫力軍政治團伙7人,都曾盤踞政法系統高位,6人是原副部級官員,傅政華是原正部級官員;四人落馬前執掌一省公安、政法系統,龔道安、鄧恢林、王立科、劉新云分別在上海、重慶、江蘇、山西任要職,孫力軍、傅政華、劉彥平都曾任公安部副部長,傅政華還曾任司法部長,劉彥平還曾負責國安部紀檢工作。
而作為團伙核心的孫力軍,則是其他人攀附的對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拍攝的反腐片《零容忍》披露,龔道安、鄧恢林、王立科、劉新云均是攀附孫力軍,在其運作下走上副部級領導的高位,其中僅王立科行賄給孫力軍的財物就達到九千多萬元;1月7日的年度反腐大片《永遠吹沖鋒號》披露,傅政華從北京市公安局普通偵查員做起,一步步做到了后來的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后來結識、攀附孫力軍,走上了公安部副部長、常務副部長的高位。傅政華在片中自述:“確實我對他(孫力軍)有唯命是從的做法,在政治上他也是竭盡全力地舉薦和做工作,這個在政治上實際上是互相利用。”
孫力軍政治團伙被鏟除,不僅僅是清除政法隊伍的“害群之馬”,更是刮骨療毒,恢復被污染的政治生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孫東升曾表示,孫力軍案件是一個典型的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案件,特別是這些人頂風違紀、知法犯法,結黨營私,搞團團伙伙,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影響非常惡劣,這是十九大以來我們查處的最嚴重的案件之一,體現了黨中央對腐敗分子和腐敗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