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廣西青年小陳和小美(均為化名)是青梅竹馬,他們從小一起長大,一起上學,后來發展成了情侶,準備結婚。因為雙方父母對彩禮數額產生分歧,小
廣西青年小陳和小美(均為化名)是青梅竹馬,他們從小一起長大,一起上學,后來發展成了情侶,準備結婚。因為雙方父母對彩禮數額產生分歧,小美提出了分手。
為了挽回感情,小陳在分手后的3個月里,先后22次發送“1314”、“520”等帶有特殊含義的紅包,小美收下了紅包,也給小陳的心里留下了一絲希望。
2022年9月21日,小陳遠遠看到,小美與新男友生活在他的房子里。這一幕,刺痛了小陳,他在次日凌晨發送了遺言,跳樓自殺。
小陳的父母堅持認為,小美的死有其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小美并沒有對小陳出言不遜。從法律上來說,小美并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但是法院卻認為,小美的做法有問題,所以判決小美賠償兩萬塊錢。
小陳的父母覺得,法院的判決,意味著小美必須要承擔全部的責任,甚至有可能會提出上訴。
在小美看來,她并沒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憑什么要給她兩萬塊錢?這是一次很正式的分手,是兩個人的家長坐在一起商量好的。作為男人的小陳,自己都搞不清楚狀況,憑什么要怪到女人頭上?
對此 網友們紛紛持有不同的觀點,有網友說:“彩禮沒談妥分手,分手又馬上找了新男友,都分手了還收人家紅包,這女人眼里只有錢,這種行為不值得為她去死,現在難受的只有自己父母!”“凡是這種因為感情自殺的, 我一概不同情, 沒擔當, 可惜了父母。 這種男人(或者女人), 也不建議嫁(或者娶), 一個不愛惜自己生命的人, 也不會愛惜別人生命!”
也有網友表示:“分手了還收男孩520和1314,還找新男人去男孩房子同居,這些行為刺痛了男孩,這個女的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把收男孩的錢退回去!”“國家應出臺法律,彩禮不準超十萬,十五、還有多少多少的,超出以法治罪!”
我覺得這段感情雙方都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和不健康的表現。小陳通過給小美發送帶有含義的紅包等行為,對小美進行了騷擾和干擾,這種行為不僅是不受歡迎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對于小陳這種失戀,煩惱和絕望的情況,應該首先向家人、朋友或心理醫生尋求幫助。在克服失戀過程中,小陳可以適當調節自己的情緒,保持良好的生活規律和心態;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社交活動,擴大自己與他人的圈子;同時也要正視并平衡自己的感受,接受并面對分手的事實,尋找新的目標和生活的意義。
最重要的是不要因失戀而走上極端行為,采取可怕的行動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如果自己無法操縱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為,也需要及時尋求專業的醫學或心理咨詢。
對于小美來說,她應該盡量不去刺激到和危害小陳,始終要以一個負責任和理智的態度面對這樣的情況。在大多數情況下,身處同屋和分手后又沒有直接復合的狀態是有風險的,因此她需要更加警覺地避免讓小陳得到錯誤的期望或暗示。
同時,給予小陳適當的理解,支持和關愛,并幫助他調整自己的心態和生活,將會是一種非常積極、有意義的做法。如果她無法處理好這種情況,也可以尋求心理醫生或者律師的幫助,以便更明確并規范化自己的行為。
分手后,如果雙方沒有得到合適的處理或修復,即使他們沒有直接復合,某些人可能會表現出類似小陳在短期內暴露出來的精神傷害行為。
在建立和維持健康的感情關系時,我們必須盡可能認真處理雙方之間的利益、心理健康與未來發展,并避免一些過度物質化、過于理想化或過度依賴的觀念。
年少的時候,有的時候,愛情就是生命中的一件大事,當一個人離開了你,你會覺得活著毫無意義,可是當你從這個困境中走出來,回過頭來,你會發現,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
既然都已經分手了,何苦還在意對方是否與他人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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