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當下有少數群眾體育賽事存在跑偏變味跡象,如花大價錢請外援冒名頂替,或讓體壇高手掛名領薪水但實際工作就...
近日,《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當下有少數群眾體育賽事存在“跑偏”“變味”跡象,如花大價錢請“外援”冒名頂替,或讓體壇高手“掛名”領薪水但實際工作就是為單位打比賽、爭名次……
媒體曝光的相關案例中,最離譜的恐怕得數這個——一家規模較大、效益一般的國企,被查出下屬單位3年來竟花了1000多萬元用于參與或組織球賽,直到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后,下屬涉事子公司、分公司才中止與“野球高手”簽訂的外援合同。打的是參與群眾性籃球賽事的旗號,卻熱衷于花錢找高手、沖成績、撐門面,這樣的群眾性體育賽事嚴重脫離了群眾,與單位普通員工又哪有半毛錢關系?
對于什么是群眾性體育運動,各人的理解或許見仁見智,但想必有兩點不容置疑:一是它面向的是社會大眾,而不是專業運動員;二是它不以成績為核心目的,而是著眼于促進身心健康、培養團隊意識、培養良好的生活方式等。花大價錢請原本不是本單位的人來打比賽,輕一點說是不誠信,重一點說就是作弊造假,違反公平原則,這樣做顯然與群眾性體育活動的初衷南轅北轍,雖然能掙得一個虛假的面子,卻會讓“自家人”丟掉參與感,也會帶歪社會風氣——讓人潛意識里覺得比賽就是金錢比拼,有錢就能贏。
事實上,某些單位并不是沒有意識到“外援”代表單位出戰名不正言不順,所以它們才會變著戲法、掩人耳目,比如有些企業通過定時、臨時繳納社保,維系與“野球高手”的勞動關系。更進一步的則是,直接招聘具有競技項目特長的員工,有的是為了替單位打比賽,有的是為了給有運動愛好的領導日常當陪練。相比而言,以合規手段收編體育高手,這樣的操作更加隱蔽,或許也解決了師出無名的問題,但無論是這樣的正式工、長期工,還是打兩三場比賽、拿三五千塊的臨時工,都是對單位形象的破壞,也暴露出一些單位在人員招聘、經費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而有些群眾性體育賽事的組織舉辦單位,缺乏公平競賽、資質審核的意識,對花重金請外援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客觀上也助長了不良風氣。
是比賽就有勝負,在專業賽事中,對于運動員而言,比賽就是工作,精心訓練,奪取勝利,于個人而言,既是為榮譽感而戰,也是為“飯碗”而戰;于背后的團體而言,賽事本身就是榮譽之爭。至于群眾性體育活動,參與者都是業余人士,不靠這個吃飯,當然也不可能全職訓練備戰,所以,其意義主要體現在參與,如果為了勝利而犧牲本職工作,甚至用錢“買”高手來比賽,那就大違群眾體育的本意,更不必說其中對規則的破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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